2007年3月11日 星期日

加拿大嚴禁拍護照照片時微笑

鄭仲衡:加拿大外交部宣佈禁止大眾在拍護照相片的時候大笑或者微笑。

2003/8/28

外交部發言人表示﹐公民在護照相片中必須展現“中性”的表情﹐即是不能大笑﹐微笑或者皺眉頭﹐而且嘴脣必須閉合。新規定自8月15日起實施﹐但是由於當時恰好遇上美加大停電事故﹐外交部未能及時對外做出公佈。發言人承認新規定可能會引起爭議﹐但是她表示新規定由國際民航組織提議﹐方便當局核對護照持有人身份﹐勢在必行。發言人並表示﹐那些已經遞交上微笑護照相片的公民無需擔心﹐因為外交部對微笑護照相片的“特赦”期限將持續到11月3日﹐自那以後﹐外交部只接受神情嚴肅的護照相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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